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 XIA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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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检察院召开银川市首例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化听证会
为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准确把握逮捕条件,完善审查方式,持续推进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直接、全面听取诉讼各方意见。2018年6月15日,西夏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市对1起审查逮捕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推动审查逮捕诉讼化
根据《银川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逮捕公开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西夏院制定了《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诉讼化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工作。一是明确公开审查范围。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根据有关规定,就社会危险性进行讨论,公开听证。二是细化公开审查要求。公开审查案件均要求听取诉讼双方,包括辩护律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或法制部门人员的意见,对于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取若干参与人员。多方参与,增强了抗辩性。同时,明确规定了参与公开审查人员有申请回避、发表意见、对案情保密等权利义务。三是严格公开审查程序。公开审查前,应当对参与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公开审查的时间、地点、审查事项和内容,通知相关人员,并就审查事项召开会前闭门会议。公开审查制作公开审查笔录,检察官进行总结,由参与听证会人员对所发表意见核对,并签字确认。最后,检察机关将结合犯罪情节和事实证据做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
二、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中心,有效钝化社会矛盾
一是积极释法说理,化解信访风险。利用公开审查听证会进行释法说理,将信访风险提前化解,如本次公开审查的张平涉嫌盗窃案,案发后张平投案自首,其家人向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检察机关综合考虑了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及各方意见,依法对张平作出不批捕决定,该案也没有出现信访情况。二是积极开展亲历性办案,提前掌握舆情。检察官通过查阅案卷、走访案发现场、与侦查人员、被害人面对面沟通交流、进一步吃透案情,尤其是通过走访犯罪嫌疑人的身边人,了解其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平时一贯表现等,辅助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同时通过亲历性办案,当面听取诉讼各方意见,倾听诉求,提前掌握可能存在的信访舆情等风险点,为检察机关作出正确决定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坚持逮捕权阳光下运行,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听取侦查人员意见,减少捕侦分歧。此前,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多是根据侦查机关移送的书面证据材料直接作出是否批捕决定。通过开展案件公开审查,邀请侦查人员参与公开审查听证会,当面听取侦查人员意见,改变了以往书面形式审查逮捕决定的行政化、封闭化运行的模式,减少了捕侦分歧。二是邀请社会力量参与,主动接受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工作者、犯罪嫌疑人家属参与公开审查,在听取意见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使逮捕权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全程录音录像,规范审查过程。对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进行全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随卷,供事后评查、核实,使听证会更加公开透明,有力的提升了执法公信力。